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学校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建帐、年检、统计、监管等日常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固定仪器设备资产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固定资产维修和报废处置工作。
六、负责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用房和周转房、公租房的分配工作。
七、负责部门来文收发、文书办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及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总结考核等行政办公事务。
八、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和宗教、统战、保密、宣传及共青妇、工会等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