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1年财务预算及资产配置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依据教学计划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清理学院专业、学科建设急需实验室新建、改扩建、更新需求,提出拟建项目及设备配置要求,合理编制申购计划。
1.项目申报按照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书及设备申购表填写,申报设备包含参数要求、配置标准、功能目标、质量要求、建设地点、验收要求等。
2.项目设备清单中如有进口设备,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同时提供申请购置进口设备的详细说明材料。内容包括:申请购置理由,该仪器设备在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如有同类产品,哪些指标不能达到使用标准等。
3.已申报的中央财政等资金建设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上述申购资料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办公楼2楼20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李锐邮箱:381600683@qq.com。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