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9月29-30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同保卫处、基建后勤处、各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实验室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实验室岗位责任落实、制度规程上墙、危险源标识防护、水电消防设施、实验和大型仪器使用记录、仪器设备验收使用管理和实验室卫生等,重点检查了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各实验室。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方面
1.部分实验室未按时检查和记录室内灭火器材的状态。
2.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无安全责任人信息。
3.部分实验室未划分废液安全存放区,废液存放散乱。
4.部分学院没有统一保管实验室应急备用钥匙。
二、实验室管理方面
1.部分学院(部门)存在实验室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仪器设备未及时验收和投入使用等问题。
2.大型精密仪器使用率不高,部分大型精密仪器年使用机时为零。
3.部分实验室无使用记录。
4.部分实验室内散乱堆放废旧物品。
5.部分实验室被用作学生自习或考研教室。
三、整改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实验室管理。同时请各学院(部门)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建设的整体规划工作,遵循专管共用原则,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仪器设备及时验收和使用,提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