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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精神,现将今年报废处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范围

已达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维修成本过高的或者应淘汰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1.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收集整理本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信息,分别填写处置申报明细表(《曲靖师范学院低值易耗品处置申报明细表》和《曲靖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并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5日。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处置明细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相关单位。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反馈意见重新整理填写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并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对拟报废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分别填写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曲靖师范学院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

4.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学校OA提交资产报废申报,各流程批准后,对待报废资产进行收集统一管理。

5.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收集整理完成待报废资产信息后,报请学校相关会议批准。

6.学校批准资产处置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公开处置信息,对报废资产统一按程序进行处置。

7.处置完成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规定核销资产账、上报处置资料、完成资料归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98682,1370874584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低值易耗品处置申报明细表》

    2.《曲靖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

    3.《曲靖师范学院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低值易耗品)》

    4.《曲靖师范学院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

    5.《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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