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于7月5日(星期三)组织专家到校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汇报会
(一)时间:7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第三会议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汇报人:副校长杨学智
(四)参会人员: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集中查阅台账资料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前准备好台账资料,省教育厅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会后进行查阅。
三、延伸现场检查
(一)时间:7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二)要求: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要求,准备好台账资料和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按时就位,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检查准备。
四、随机访谈
专家在检查中同步开展,请被访谈的师生积极配合。
五、检查情况反馈会
(一)时间:7月5日(星期三)上午11:30
(二)地点:第三会议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专家检查到学院的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本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高质量推进。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遵守会议纪律。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
3.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会议组织,请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
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