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职能职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设备购置费的归口预算,设备购置包括教学实验设备的购置和一般设备(即办公设备)的购置。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预算资金来源。学校统筹的财政资金。
二、预算时间。每年提前预算,当年预算次年的设备购置项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前每年7月份下达通知,从2022年起每年6月份下达通知。政府采购项目不预算不采购。
三、预算及执行程序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拟发通知。(每年6月初)
(二)各学院、部门根据资产存量、工作需要等情况,严格按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购置预算。(7月上旬完成)
(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计各二级单位申报情况,组织论证,排出购置执行顺序(由于资实处还不知道学校预算主管部门预下达的预算资金额,故不能确定具体预购置项目)。(7月中旬完成)
(四)资实处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预算资金额度,然后根据预下达额度,对评审结果按购置顺序进行删减,按所给额度报学校主管部门。(一般每年8月)
(五)次年按学校主管部门实际下达的金额进行购置。无金额不能购置。(一般次年2月至3月)
四、近2年设备购置费预算情况
近2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都按照学校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修订后上报预算,按照实际下达经费执行采购。具体详情请登录学校OA查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