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学校开源节流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有序地开展2025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原则
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坚持“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原则,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处置过程中须始终贯彻“能用尽用”理念,优先通过维修、调拨、改造等方式挖掘设备潜能,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单位设备共享共用,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浪费行为。学校办学经费和资源宝贵,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资产报废处置后不一定具备新购条件,务必从实际需要和资源节约出发,严格论证、审慎提交报废申请。
一、资产报废处置范围
本次报废处置的资产范围为: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维修成本过高的或应淘汰的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与低值耐用品。
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1.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整理本单位拟报废资产信息,通过“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国有资产与基建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处置明细进行初步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3.各单位须根据反馈意见调整数据并重新申报。审批通过后,从系统中打印《曲靖师范学院报废技术鉴定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基建处。
4.各单位须将拟报废资产集中存放,便于后续核查。
5.国有资产与基建处进行现场核定无误后,按程序报请学校审批。
6.经学校批准后,由国有资产与基建处统一发布处置公告,并依法依规组织公开处置。
7.处置完成后,国有资产与基建处负责完成资产账目核销、处置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三、联系方式
如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与基建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98682,1370874584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本年度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基建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