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配合今年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报废处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范围
2024年6月末资产清查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资产清查的情况,对已达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维修成本过高的或者应淘汰的资产或者盘亏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1.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整理本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信息,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提交,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处置明细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相关单位。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反馈意见重新进行数据调整进行申报,审批通过后各单位从系统打印出《曲靖师范学院报废技术鉴定表》,组织相关人员对拟报废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然后签字盖章后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各单位把拟报废资产集中放置,由学校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在7月15日前进行现场核定。
5.会计事务所进行现场核定无误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请学校相关会议批准。
6.学校批准资产处置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公开处置信息,对报废资产统一按程序进行处置。
7.处置完成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规定核销资产账、上报处置资料、完成资料归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98682,1370874584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7日